近日,辽宁省副省长陈绿平对浙江力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在当地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营商环境问题,要求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妥善处理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力打造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新高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持续推动地方商事制度改革,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经济发展潜力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破瓶颈、解难题,积极创造有利于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深化简政放权,做实惠企文章,坚持标本兼治,打出一套“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合拳”,全力为创业创新拆篱笆、开绿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为妥善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反映的有关市场经营管理监督问题,7月15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务服务中心部长陈振楷及两名工作人员与浙江力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见面。在认真了解了企业的相关诉求及意见后,陈振楷部长对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和电话沟通现场办公。从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锦州市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层层抓落实、进行无缝对接,就创建优质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的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深入沟通。
反映营商环境问题的域外投资者,浙江力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负责人谈了他们的看法。他们认为:当前无论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是城市竞争力的提升,都不再是简单的拼政策优惠、拼资源储备、拼成本低廉,更多需要的是拼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不是简单一次性达标的问题,不是一阵风。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是新经济产业对于经营环境的新要求,关系到经济发展质量、城市竞争力,以及产业转型的进度。
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有长期思维。政府的很多努力和探索,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才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如何积极营造好辽宁的营商环境,该负责人建议:首先希望相关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发展离不开创新,而创新必先解放思想。该企业在锦州遇上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企业,按规定不能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独立备案,只能在母公司注册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和母公司一童年同时备案。这就要求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制定之初就要有全方位的考量。对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分公司的跨省备案问题商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协调沟通,保障所有域外投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分公司正常经营。同时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出现问题是正常的,如何解决问题是关键,不应将错就错,设立重重障碍,导致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其次要推动政策落实。有法可依是根本,有法必依是关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办照即可生产经营制度。该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禁止颁布、施行歧视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作为域外来辽的投资企业,一是建议营商监督部门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估,推动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二是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公开于政府门户网站,便于各行政职能部门和企业及时获取。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早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明确规定:“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
再次应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注重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可以举办招商引资企业家座谈会、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和企业创新发展。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经济发展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汇报;营商环境监督部门对口联系一家或者多家企业和行业商协会,了解企业发展的困惑和遇到的难题;建议营商监督部门摸清企业需求,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推动行政审批整合,落实“让企业只跑一趟”服务。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此外还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诚信机制,对于招商引资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等事项。鼓励企业诚信生产合法经营,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建议营商监督部门将营商环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更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建议上升到法律层面,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多项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提振招商引资企业经营信心、释放发展活力。
营商环境的概念最早出自世界银行。2001 年世界银行为了促进各国私营部门的快速发展,寻求建立一套衡量和评估各国私营部门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即企业营商环境指标.。 “营商环境”一词于2014年3月写入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打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当时,营商环境的关注点主要在于外商投资,其经济背景是外商投资的新变化。为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辽宁省于2016年底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在2017年2月1日施行,从而成为全国首个省级营商环境保护法规。辽宁省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抓手和突破口。同年,辽宁部署了针对营商环境薄弱环节的7项整治行动。
为了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和提升作风建设、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几年前,辽宁省政府经中编办批准,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原中小企业局人员编制划转,在不增加一个编制、一个人员情况下,建立了专门的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督查机构。成立后的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肩负着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和政府效能提升的重要使命。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设立后,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优化政务环境,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职权事项512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其次规范市场环境,“营改增”改革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得到落实;再次完善法治环境,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督查、明察暗访等行动,行政许可实行零收费。几年来,辽宁省正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感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在新一轮振兴中,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辽宁省的营商环境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公共服务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建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几年前辽宁省通过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辽宁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条例》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标志着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辽宁省委提出,要从转变观念、优化服务、放活市场、完善法治、诚信建设、聚贤纳才等六方面着手,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也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一项重点工作。辽宁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思路和途径,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在谈到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时曾说:“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的持续努力,把辽宁省营商环境打造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让辽宁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辽宁省将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积极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社会氛围。辽宁省将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围绕政务服务审批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辽宁省还将继续抓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持续推动全省营商环境的好转,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建设新高地。(萧寒)